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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古董鏈上市場的金融邏輯

啟動百萬億沉睡資產的原理和方法

祝維沙 崔啟

2025年10月24日

鳴謝:本文的圖表均由陸鐵耕先生計算並提供

釋義

古董幣: 以古董作為底層錨定資產發行的加密貨幣。

市場定價的前提:充分換手。

RWA: 真實世界資產(Real World Assets)。

發行人:為古董提供鏈下信用的、合法成立並負責古董幣鏈上發行的公司。

持有人:古董持有人,亦是鏈上古董幣的持有人。統稱為持有人。

AMM: 自動做市商(Automated Market Maker)。

權益代幣:代表古董的所有權。

生息代幣:代表古董價值自然增長所產生的利息。

流動池(Liquidity Pool):AMM運作的基礎,通常由古董代幣和穩定幣作為交易對組成。

LP(Liquidity Provider): 流動性提供者代幣,可理解為”流動性憑證”,類似於銀行存款憑證。

1. 通過RWA發行代幣所需的鏈下信任

1.1 鏈下信用的建立是古董RWA成功的關鍵

古董是與比特幣特性高度契合的資產,可採用類似方法發行代幣。當前相關技術已相當成熟且有效。

穩定幣的鏈下信用常受超發質疑。大型穩定幣通過公佈鏈下資產並經第三方審計來緩解市場疑慮。穩定幣本身即一種RWA專案,其底層資產是美元,信任建立相對簡單,主要取決於是否有足額的美元儲備。

黃金的鏈下信任則複雜許多,因其與古董類似都涉及實物。黃金交易的信任建立依賴於多層次的機制,包括實物驗證、市場監管、技術手段和法律框架。

古董RWA分為鏈上與鏈下兩部分。上鏈後成為代幣,依託透明且不可篡改的帳本,主要需要技術信任,這方面已較為成熟。若將古董作為古董幣的底層資產,並滿足技術、法律、估值及合規等多重要求,將催生巨大的古董鏈市場。成功的關鍵在於鏈下信任的建立。

1.2 以古董作為RWA底層資產的鏈下要求

發行人: 為古董提供鏈下信用,是一家合法成立的古董幣發行公司。其作為仲介,承擔提供信用的責任。發行人的權利與責任多樣,將在後續詳細介紹。

持有人: 古董及對應古董幣的持有人,簡稱為持有人。

1.2.1 信用提供

持有人: 提供古董相關文檔並提供至少等值擔保物,經發行人認可後(不包括未發現的瑕疵),發行代幣。擔保物需支付保管費。

發行人: 在認可持有人古董的條件下,信用轉移至發行人,發行人以其全部自有資產提供無限擔保。

由於發行人本身通常是大型古董持有人,運用此法可以顯著簡化流程與費用,使大眾通過古董發幣成為可能。發行人的發行收費實質上隱含了類似銀行的壞賬損失準備。

1.2.2 擔保責任

1)真偽擔保:

有作者署名古董:提供5年真偽保證。若經權威鑒定為贗品,可全額退款(或提供等值古董)。如有爭議需經法律程式,由法院判決(需在5年期限內提出)。退款額度以持有人和發行人所得利益為依據分擔責任。

對未署名古董: 提供5年斷代保證。若經權威鑒定斷代錯誤,可全額退款(或提供等值古董)。如有爭議需經法律程式,由法院判決(需在5年期限內提出)。

發行人可以聲明不擔保的部分,比如作者是否正確。也可聲明只對斷代負責。

參考佳士得”真實性保證計畫”,其覆蓋所有拍品的擔保責任。

2)物品狀況擔保:

明示擔保物缺陷:(如標明”19世紀瓷器,口沿有修復”)。持有人最熟悉古董狀況,未描述的瑕疵所造成的損失由持有人負責。

未發現的瑕疵:免責。除非能證明發行人故意隱瞞(需法律舉證),證實後將全額賠償並包括律師費。

時效限制:

瑕疵爭議需在1年內提出,超期無效。

1.2.3 適用法律

適用香港普通法。該法體系源於英國普通法,自1841年引入,其核心特點是”遵循先例”(stare decisis)和”法官造法”(judge-made law)。

1.2.4 明確古董所有權與合法性

產權清晰:持有人需保證古董來源合法,提供相應證明(如購買合同、繼承檔、海關記錄),排除走私、盜掘或存在權屬爭議的資產。

出口合規: 若涉及中國文物,持有人需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》的出口規定(如1911年前文物禁止出境),避免因非法流轉導致資產被追索。

國際公約:持有人需遵守UNESCO 1970年公約等國際規則,確保古董未被列入非法販運清單。

1.3 對發行人的要求

發行人是信用提供方,需涵蓋實物驗證、代幣發行、市場監督和法律合規。一個理想的發行人應是一個或一群業內知名的古董收藏家,其自身資產足以擔保發行業務,從而使問題簡化。

發行人是一家公司,應具備展場、收藏、安全保存、檢測、估值、線下撮合交易及鏈上發行等功能。

目前業內缺乏為古董保真提供服務的保險公司。若發行人能為此類保險提供再保險,整個商業邏輯將更為順暢。

大型收藏家手中的古董價值巨大,盤活其擔保功能是專案成功的關鍵。這些資產本身具有極高的信用價值。

2. 古董市場鏈上設計的原理

古董的鏈上設計涉及加密貨幣與鏈上金融。相關加密貨幣技術已很成熟,本文採用AMM自動做市商(Automated Market Maker)交易模式,支持匿名與實名交易。為避免洗錢指控,將對匿名額度進行限制,包括小額匿名及後續彙集等方式。

鏈上轉出有KYT(瞭解你的交易)監控。因此,古董小程式會將參與類似混幣交易所的匿名帳戶,以及轉入到古董小程式的帳戶標記為可疑帳戶,並不再接受此類帳戶的轉款。同樣,已被KYT標記的可疑帳戶,古董小程式也不接受轉入。KYT是成熟的鏈上追蹤工具,我們的行為旨在確保守法合規。金融問題的設計關乎專案成敗,本節主要討論與代幣相關的金融問題。

2.1 幾種簡單發幣模式

權益代幣:代表古董的所有權。

生息代幣:僅代表古董價值自然增長所產生的利息。

2.1.1 “債券”模式

所謂”債券”模式指”保本”付息。將古董抵押給發行人,發行生息代幣。根據《重新定義古董的估值指標》一文中定義的優質古董自然增值指標,只要利息不超過古董的自然增值,均屬合理。

此模式類似於企業發債,生息代幣可交易。發行時發行人有評估值。發行與評估值相等的代幣,生息代幣每年派息。通過不同方案設計,可派發法幣或同一生息代幣。古董的所有權並未轉移,未來增值仍歸持有者所有。企業債券尚有企業倒閉風險,而保管良好的古董,風險低於企業債券。對於不易損壞的青銅器等,堪稱3A級債券。

這種商業模式將直接衝擊債券市場,因其風險更低、回報更高。其原理在於,古董代幣並非空氣幣,而是有資產背書的硬通貨,長期能跑贏通脹。

2.1.2 “股票”模式

並非所有古董都有準確估值,尤其像”無價之寶”這類大型專案,其價值是長期市場交易的結果。

由於價格在市場交易中形成,此類代幣代表專案的所有權。

發行空間應符合加密貨幣習慣,從早期到成熟,至少有10倍的成長空間。首批發售量可很少,待第一批銷售完成價格穩定後,再進行第二批發行。加密貨幣帳戶透明,採用AMM交易,比訂單簿模式更難操縱市場。

權益代幣發放完畢後,同樣可以付息。此時代幣持有者除獲得利息外,還可獲得未來古董增值的潛力。未來古董代幣價格的競爭也包括利息發放數量的競爭。

通常,代幣付息會影響代幣總量發行。當代幣發行完成後,需要採用與”債券”模式相似的特徵進行發行,即抗通脹特性。

發行方同樣需要進行路演,在不同階段吸引不同偏好的機構投資者。

此發行模式還有變種,將在下文”最有潛力的上漲模式”一節介紹。

2.1.3 商品模式

此為古董市場現行的拍賣方法。在香港,拍賣商需向海關申領牌照(年費約2,000港元),拍賣一級文物需獲古物事務監督批准。相關工作均由發行商承擔,發行商一次性收費約為拍賣價格的15%。

2.1.4 古董幣指數基金模式

在美國股票交易所設立古董指數ETF基金並上市,是古董市場走向成熟的標誌。

2.2 AMM自動做市商發幣模式

2.2.1 自動做市商

AMM(Automated Market Maker)是一種在去中心化交易所(DEX)中運行的協議,通過演算法而非傳統訂單簿自動執行交易。用戶直接與流動性池(由用戶提供的代幣組成)進行交易,資產價格通過數學公式確定。其核心數學原理基於恒定函數做市商(CFMM)模型,最常見的是恒定乘積公式(Constant Product Formula)。以最簡單的兩種代幣流動性池為例,數學運算式如下:

X × Y = k

其中:

X 表示代幣A的數量

Y 表示代幣B的數量  

k 是一個常數(恒定乘積)

交易過程中的數學原理:

當X的數量增加,Y的數量會相應減少,以保持k恒定:X × Y = k。

這意味著隨著交易進行,代幣價格會根據池中數量動態變化,交易量越大,價格滑點越明顯,即交易差價越大。滑點是執行價格和預期價格之間的差值,發生在市價單交易中,尤其是在市場價格快速變動時。

舉例: 

你在匯率1.02100時想買入一筆貨幣對,但市場劇烈波動,當你下單的瞬間,價格已經變成了1.02155,那麼這$0.055$的點差就是滑點。 

流動性添加

當最初的流動性池由代幣持有人和資金提供方組建好後,若看好該資產,可繼續添加流動性,按現價組成交易對添加,系統將發放LP代幣。

LP代幣的解釋

LP(Liquidity Provider)代幣可理解為”流動性憑證”,類似於銀行存款憑證。當您向流動性池提供資產時,會獲得與您貢獻資產比例相對應的LP代幣。

LP代幣的價值受市場交易影響的機制:

交易費用機制: 每筆交易收取固定比例手續費(通常0.15%~0.3%)。這些手續費按比例分配給LP代幣持有者。

交易越活躍,LP代幣價值越高。

價格變動影響

當流動性池中代幣價格發生變化時,LP代幣的價值也會相應調整。如果池中代幣價格上漲,LP代幣價值增加;反之,價格下跌,LP代幣價值下降。

無常損失

當池中代幣相對價格發生變化時,LP可能比簡單持有代幣損失更多。這種損失被稱為”無常損失”。也是一種非永久性損失。由於代幣有資產背書,風險遠小於沒有背書的加密貨幣。

舉例說明:

假設您在ETH/USDC池中提供1 ETH和2000 USDC。

獲得對應比例的LP代幣。

隨著市場交易,您的LP代幣會根據交易量和價格變動不斷調整價值。

總的來說,LP代幣是流動性提供者的權益憑證,其價值動態反映了市場交易和資產價格變化。

2.2.2 自動做市商模式

在加密貨幣的交易創新中,UNISWAP創造了自動做市商模式(AMM)。

對於價值不高但流動性較好的古董,例如官窯、字畫等市場易於定價的物件,若用戶不想通過拍賣行(流程麻煩且估價可能不理想),可採用此模式。

持有人對古董進行預估值,假設為10萬美元。預期發行10萬枚代幣(8.5萬枚用於流通,1.5萬枚由持有人自持),則可降低10倍來組建流動池。即:1萬 USDT / 8.5萬代幣,這樣上線的古董幣初始價格就是0.1176 USDT。

若持有人無法拿出1萬美元的USDT,可申請與公司合作或在市場上尋找出資人(一人或多人均可),由他們提供現金流動性。系統通過擔保合約完成此融資。雙方共同組建流動池。

這種方式透明公平,有助於解決古董的價格發現問題。

雙方利益:

代幣持有人:無需出資即可使代幣進入市場流通,且價格較低,易於吸引用戶。同時可賺取交易手續費。其LP流動性代幣處於不可撤出狀態,直到其85000枚代幣中的80%(即68000枚)已從池中賣出並進入散戶錢包。根據AMM計算規則,若有人想獨自買斷這80%,需付出至少約5萬美元的成本(根據恒定乘積模型計算,初始乘積為85000×10000 = 850,000,000。85000代幣20%即17000枚時,U的數量為850,000,000 / 17000 = 50,000)。持有人淨賺約40000美元。

出資人:可分享交易手續費。

流動池的資金風險較低,因為隨著古董代幣的售出,池中的穩定幣會越來越多。因此,提供流動資金是一筆穩賺不賠的生意。手續費分配慣例是雙方均分0.15%~0.3%,也可由流動池資金提供者獨享。

剩下的枚代幣如何處理?

由於不可能全部買完85%的代幣(越到最後價格越貴,平均價格可能是初始的十幾倍,迅速達到持有人心理價位),根據恒定乘積公式計算,當池中代幣只剩10000枚時,U池的價值將達85000,迅速接近持有者的心理價位。

以上過程是相對公平的市場定價過程,是經過加密貨幣市場驗證的成果。AMM當前在高頻交易上雖不如中心化交易所,但在低頻交易中已展現出市場化優勢。

2.2.3 進入拍賣流程

當商品通過市場交易達到預估市值後,發行人將把商品擺上拍賣貨架。同時,該代幣系統將鎖定其流通功能,即代幣不能交易和轉移。

拍賣底價即為當前代幣市值。若流拍,則在規定時間內重新開放交易,代幣恢復流轉,對藏品重新定價。此時,市場知悉流拍資訊,自然會開始售賣該代幣,藏品估值將被重寫。此時需要發行人與持有人協商進行再估值,可在重開交易15日內,對藏品重新定價,重複最初流程,等待市值達到其評估價。若價格堅挺,無人拋售,則無需干預。若市值持續不降,第二次拍賣將以評估價起拍。

拍賣完成後,流動池組建人需要撤池。此時,代幣持有人是盈利的,因為其LP代幣已大幅增值。

交割權益:

    新的買入方將拍賣款項打入指定兌換合約。

   市面上已購買該代幣的用戶可前往進行兌換交易。

   若拍賣價高於市值,則所有買入代幣者均獲利。若低於市值,則最後一批買入者可能虧損,而前期買入者仍可能盈利。

   所有代幣持有者必須進行兌換,兌換窗口永久開放,因為資金已在合約內。

   新老古董持有人需簽訂合同,由發行人擔保完成權利轉換。

   原持有人需將流動池內LP對應的10000美元先退回給出資方,然後將剩餘盈利的7.5%作為費用轉移給發行人。

交割完成後,發行人將協助新持有人進行二次代幣發售。老代幣持有者只能通過合約兌換,不能再進行任何轉移。

2.3 古董上漲的金融原理

2.3.1 供需決定長期價值

古董是商品,其價格上漲由供需關係決定。持續減少供應是比特幣採用的方法。

抵押生息在加密貨幣領域屢試不爽,是經過實踐檢驗的成功方法。

同類古董之間存在付息競爭,合理的付息率不應超過其自然增值(通脹水準)。

當然,發行方式對維持長期趨勢至關重要,下文將繼續討論。

2.3.2 投機決定短期價格

短期價格由投機活動決定。若開放期權和期貨交易,短期價格將由衍生品市場決定。價格的漲跌吸引投機者參與。

古董存在價格重估機會,消息面的變化會引發投機者炒作。

2.3.3 用戶基數擴大帶來價格上升

用戶基數的擴大將推動古董行業整體價值的上升。

2.3.4 連續交易帶來價格上升

連續交易有助於提升古董行業的整體價值。遠超過拍賣定價。

2.3.5 可信度的改變帶來價格的上升

上鏈帶來的透明性與不可篡改性提升了可信度,從而使古董行業整體價值上升。

2.3.6 鏈下擔保模式降低了投資風險

鏈下擔保模式降低了投資風險,創造了低風險高回報的可能性,會刺激資金流入。

2.3.7 投資標的短缺帶來的價格上升

當古董採用新模式,為缺乏投資標的現金提供了出路,會刺激資金流入。

2.3.8 敘事的改變帶來幣價的重估

古董與比特幣一樣,其價值受敘事影響,敘事改變客戶認知。比特幣的敘事從”電子黃金”轉變為”美國國家儲備”,推動了其上漲。古董具有歷史文化特徵,其敘事寬度遠大於比特幣。

2.3.9 風投的發行邏輯促使幣價上漲

比特幣的發行遵循風投邏輯,利潤與風險並存,早期”挖礦”者獲利豐厚。此邏輯已被驗證成功。對於沒有確切價格對比的古董,一次性發幣或拍賣均不可取。

2.3.10 幣圈高估值溢價

幣圈是年輕一代的聚集地,易於接受新事物,傾向於對未來事物給出更高溢價。

2.3.11 流動性溢價

古董的”非標準化”特性(難以定價、交易成本高)。古董幣的發行解決了市場定價和流動性不足的問題,從而產生流動性溢價。

2.4 最有潛力的上漲模式

“債券”模式上漲空間有限,因市場已有對標物,對持有人收益最大,但市場接受度未知。拍賣模式傳統,短期上漲空間小。最具潛力的是”股票”模式,採用多次發幣,並有以下幾種更為激進的模式:

上一節所述的股票模式沒有封頂價格,代幣總量雖有限,但發完時間難料(不像比特幣發行結束寫入代碼)。股票模式適用於”無價之寶”的發行。對於一些需與無價之寶競爭的古董,需要更激進的策略,以產生”撿漏”效應。

2.4.1 到價拍賣策略

發行人所有預定代幣若達到發行時約定的預估價格,無論是否售完都公開拍賣藏品。這樣投資者可知悉其代幣至少能獲得的收益。流拍後,可在約定時間再拍,或調低價格再次拍賣。

2.4.2 到時拍賣

到達藏品持有人規定的時間無論代幣是否完全售出,發行方開始公開拍賣藏品。此時容易出現撿漏機會。

2.4.3 不限制拍賣價格

所有預定代幣全部售出後,開始公開拍賣藏品。

2.4.4 改進拍賣機制總結

以上三種模式的原理在於改進現有拍賣機制。因為現行拍賣機制缺乏價格基礎和完善的價格形成機制,通過上述改進可以產生相對真實的價格。

2.4.5 撿漏模式

發行人可約定,當代幣流通量達到25%時,即可發佈要約收購。當收購量達到70%時,原持有人需將至少15%的代幣賣給收購人,完成藏品轉移。根據恒定乘積公式,此時購買價可能未達持有人心理價位。市場是否願意將70%代幣售予要約收購者未知。撿漏模式在證券市場同樣存在。

2.5 古董代幣價格形成機制

根據米塞斯價格回歸定理,價格由交易決定。在股市中,移動平均線和成交量是交易的結果,有年線、月線等。對於古董,其基本面變化可忽略不計,因此技術指標的指示作用優於股票(股票有基本面變化)。

若僅有拍賣,古董的價格發現機制並不充分。因此,分次發行古董幣有利於古董的價格發現。只有分次發行才能形成有效的交易大市場。

股票、黃金、比特幣均有交易市場,而古董主要只有拍賣市場,缺乏有影響力的全球交易市場。

在古董買賣中加入持續交易過程,將使拍賣價格更真實,因為客戶基礎更充分。這就是流動性增值。

2.6 多次發行古董幣是否產生除權效應?

股票發行新股會產生除權效應,即增發新股需對股價進行除權。原理在於股票代表企業盈利價值。利潤不變時,增發新股會攤薄每股利潤,故需重新估值,稱為除權。但增發募資可能帶來新利潤,從而推動股價回升。

古董幣沒有利潤,無需類似企業價值重估。古董價值增長是時間的函數。儘管無需除權,但代幣發行會改變供需,可能導致價格下跌。因此,發行新幣應設有鎖定期,並採用鎖定期內線性釋放的方式,以匹配古董隨時間增值的特性,避免供應突增導致價格雪崩。

未釋放的古董代幣不付利息。

2.7 抵押生息的原理

抵押生息是加密貨幣中鎖定代幣的常見方法,這對空氣幣不合理,但對古董幣是合理的。

2.7.1 抵押生息的合理性

古董代幣本身不產生利潤,其價值來源於背後資產。古董作為長期投資,根據《重新定義古董的估值指標》的論證,優質古董能跑贏通脹和黃金。因此,此類古董代幣具備生息的可能。利息發放可以採用抵押代幣的模式,變相減少了供給,從而有利於推高幣價。

2.7.2 生息代幣的發放原則

生息代幣使用古董代幣發行。在總代幣未發完前,佔用總代幣額度。當代幣全部發行完畢後,需通過新發行方式產生生息代幣。這兩種方式對幣價影響不同。

由於古董代幣是原生代幣,通脹以法幣本位度量,若古董代幣發放過多可能超過通脹率。只要生息代幣發行率不超過通脹率,就不會產生額外通脹。代幣上漲可能使古董幣收益跑贏通脹。

通常不建議此種發放方式。更佳做法是當代幣全部發放完成後,發放代幣應視為”分紅”。類似在加密貨幣中的代幣銷毀。

2.7.3 生息代幣發放方法

直接參考法幣利息標準,分為三個月、半年和一年等不同期限,對應不同息率。

2.7.4 生息代幣的發行收費

古董代幣發行通常有3.5%~7.5%的收費(含代理費)。生息代幣無須代理,故無代理費,僅收取0.9%的發行人費用。

2.8 發行古董代幣的討論

比特幣系統通過限制總量、縮量及四年減半發行的設計,決定了其長期上漲趨勢。比特幣系統涉及三個概念:限制總量、週期縮量和四年週期減半。下文分別討論。

2.8.1 古董不需要四年週期的設計

四年週期是比特幣的特有設計。四年間最大變化可能是美國政局,但比特幣週期並非精確四年。研究中本聰的意圖,是用四年週期來平衡不同經濟週期。若當初設計為兩年或一年減半,效果或許不同,但這會影響減半計算。

對於週期,股市年線已足以反映趨勢變化。黃金也按年計算,無四年週期。古董與黃金類似,亦不應考慮四年週期問題。

2.8.2 採用限制總量發行

限制總量能提供確定性。因為古董與比特幣一樣,沒有基本面的劇烈變化。股票因基本面變化不能限制總量。黃金總量無法限定,增加了不確定性,這是黃金的缺陷。因此,古董發幣應學習比特幣,限制總量。

2.8.3 是否縮量發行?

比特幣早期發行量大,後期減少,第一個週期就發行了一半。這種發行建立在沒有明確估值的基礎上。縮量的一個含義是製造減半利好,另一個好處是儘快接近總量,減少不確定性。至2024年底,比特幣已挖出約1980多萬枚,剩餘未挖出的比特幣約占5.7%,約相當於一年的法幣通脹率,確定性已足夠高。

對於風投專案,種子輪投資可能有數萬倍漲幅,天使輪數千倍,A輪幾十倍,到了上市階段,短期內翻倍已屬佳績。比特幣的漲幅符合風投規律。而股市上市企業相對成熟,估值邏輯符合資本市場標準,並非風投專案。

古董有相對明確的估值預期。若縮量發行,首期發一半,價格會過低,難以產生風投效果,不易吸引投機客。加密貨幣的成功,投機客功不可沒,沒有足夠利潤空間,專案難以成功。

大型股票利潤可預期,年報超預期則股價漲;黃金也有預期價格。股票發行不縮量,黃金不限量。

古董有明確的估值心理預期,似乎無需縮量發行,而應從少量到大量逐步發行。少量發行有利於價格發現和上漲,形成價格臺階,最終完成全部代幣發行,達到持有人滿意的心理價位。即越接近市場估值,代幣發行量越多。

與比特幣發行相反,古董幣的發行是擴張性的,應呈現錐形擴散形態。

2.8.4 是否需要週期發幣?

比特幣按預定週期發行。股票沒有固定發行週期,因其利潤不確定,只要有利於價值成長即可發幣(或增發)。古董有明確的估值心理預期,規律性的代幣發行似乎確定性更高,週期性發幣可能更合適。在2.8.3節我們不主張縮量發行,但仍認為應按週期發放。但是這個週期不是時間週期。

2.8.5 多長時間是一個週期

古董有明確的估值心理預期,其價值變化受市場熱度影響。按固定時間週期發行可能與市場熱度不匹配。因此,發幣次數和每次數量可以預定,但具體發行時間最好不固定。

2.9 古董的轉移處理

古董涉及實物和代幣,都存在所有權轉移問題。

2.9.1 古董所有權轉移

當有人持有70%的代幣時,將觸發古董所有權轉移。原持有人交出手中15%的代幣,新持有人需將15%代幣對應的資金存入發行方開設的兌換合約帳戶,原持有人將代幣打入合約。持幣散戶通過合約兌換U。發行人事先已收到70%的款項,其手中剩餘的15%代幣,若不想保留,可直接轉給新持有人,或加大兌換合約比例至30%。用戶的代幣可能一直跟隨,但古董原持有方的代幣需收回。發行方負責代幣的銷毀和古董所有權的轉移。古董原持有者交7.5%作為費用,新的古董持有者交7.5%(當交易額在1億美元之上時,各方交3.25%)。此費用為發行人的收入,可視為轉移費。

古董持有人15%代幣的處理:也可將原代幣更換成新持有人發行的新代幣。

2.9.2 全面收購

此概念借用於股市。當代幣發行量達到70%時,可觸發全面收購條款。發行人約定,當代幣流通量達到25%時,新持有人即可發佈全面收購要約。當收購量達到70%時,原古董持有人需將至少15%代幣賣給收購人,從而使總代幣持有量達到85%,完成藏品轉移。古董持有人在發行古董代幣時必須承諾是否支持全面收購。若不支持,則不具備完整的財產權轉移特性,理論上估值會降低。

2.10 古董代幣發行的週期定價

代幣按週期發行,具體如何定價,下文進行討論。

2.10.1 定價的思路

當前古董發行最常用方式是拍賣。鏈上定價應如何考量?當前古董估值是在拍賣市場長期運行中由專家或專家買家定出的,具有參考意義。但不同市場有不同客戶群體,其喜好決定定價。

加密貨幣市場是一個高度投機的新興市場。在此市場發行古董代幣應符合該市場規律。黃金是成熟產品和成熟市場。古董發幣是新興市場,因此古董幣應為市場參與者提供更多回報,有助於古董鏈上市場的建立。

成熟市場的估值原則不適用於新興的古董幣市場。

2.10.2 古董幣市場的建立

在加密貨幣投資中,無論是炒家還是長期持有者,遵循的一個必勝規律是”買貨要趁早”。因為加密貨幣早期上市,具有種子輪投資的特徵,即沒有明確估值。但古董有相對明確的估值,古董幣相當於IPO發行,通常會有幾倍漲幅,一般不會有種子輪的暴漲。考慮到幣圈因素,設計出幾倍的漲幅可能符合IPO邏輯。

參考加密貨幣特點,早期發行古董幣的人必須是有理想的人,才能接受這種”不公平”,為建立古董幣市場貢獻力量。在本文第2.1.2 “股票”模式中提到:”發行的空間應該符合加密貨幣的習慣,從早期到成熟,至少有10倍的成長空間。”在下表按線性發幣規則中,一個億美元估值的古董若按10倍漲幅設計,股東持有人只能獲得6686萬美元的總收入,其中的3224萬美元是對建設新興古董幣市場的貢獻。若設計3倍漲幅,持有人可獲得7875萬美元的收入。見表1。

表1 不同發行價下古董持有人的收入

2.10.3 對發行表的解釋

表1中有10個發幣週期,首次發行5%,最後發行21%。由於最後有15%的代幣未發行,實際最後一輪發行了6%,因此古董在不發生古董轉移的條件下,實際獲得的現金約為5000多萬美元。10個週期的時間跨度不確定,可能一年,也可能十年,完全取決於市場熱度。

圖1 各期發行量的變化

圖1展示了每一期發行量的變化,暗合了比特幣前三個週期是蓄勢期,而第4週期是拐點進而進入高速成長期的想法,從而保證了持有人的大部分利益。

 圖2 發行量和價格的變化

圖2展示了發行量和價格的變化。可以看出,此圖中幣價沿45度角上升,這是量價配合的理想狀態。

2.10.4 Pump的收費邏輯

Pump是索拉納(Sonala)公鏈上一個十分火爆的發幣平臺。古董小程式參考了他們的發行邏輯。用戶在Pump平臺上發幣遵循統一規則和定價。舉例說明:

用戶A在Pump上發行代幣,需首先發行10億枚代幣,每枚定價約0.000000002 SOL(SOL是Solana鏈的代幣單位,現值約145美元,波動性高)。發行後,其他用戶可開始買入賣出。

價格與市場買入量成正比。一旦市場買入增多,價格隨之上漲,直到散戶累計買入價值85 SOL的代幣。根據數學演算法,此時10億代幣中的20%(即2億枚)仍在Pump池中,80%已被散戶買完。

此時Pump啟動上市流程,用市面剩餘的20%代幣(2億枚)與它收到的79 SOL(85 SOL扣除6 SOL上幣費)組成交易對,上線Swap開始公開交易。

因此,上幣費約為7%。

這種發行模式適用於空氣幣,85 SOL是固定數,不足以給古董定價。

2.10.5 用Pump方式發古董代幣的下一步思路

根據古董定價理論(先小後大),拿出十分之一價值做流動性池是可行的。

對於收費,初期7%也可接受,但後續每輪應收3.5%。

需將SOL換成穩定幣USDT。

即對Pump進行定制化改造。

使用以下方案:

1.  持有人與發行人簽訂合同。發行人授予持有人發幣許可權,持有人可登錄新開發的古董Pump平臺發幣。

2.  持有人設定發行數量、自定義價格、自定義代幣交易鎖定條件。經評估無誤後,由持有人發行代幣。

3.  當代幣流通條件達標後,市面代幣即被鎖定,進入拍賣環節。

4.  交割給拍賣買家後,新持有人可重複以上流程。

此方案的優勢在於所有用戶的代幣和資金均在古董Pump平臺方(無鏈)手中,代幣兌換可中心化進行。拍賣完成後,一鍵自動轉換並下架代幣。且此模式無需組建流動池,整個過程無需任何一方出資。市場通過買賣直接對商品定價。

手續費可設定為1%。

以上屬於一個新的小程式。原Pump用於發行空氣幣,而古董Pump屬於發行RWA的定制化小程式。我們可以對其收費標準進行自定義。初期,對外部合作發行可參考九鼎等平臺的模式。

3. 有關發行古董幣的法律責任

3.1 純古董拍賣

古董轉移涉及實物拍賣,需要傳統拍賣牌照:

根據香港《拍賣條例》,若以實體形式拍賣古董(如瓷器、字畫),需向香港海關申請拍賣商牌照,並遵守《古物及古跡條例》(針對特定文物)。

3.2 古董代幣的發行

2025年3月20日,Ripple首席執行官Brad Garlinghouse表示,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不再對針對公司的相關案件提出上訴。這是一個標誌性事件,表明對證券認定的監管有所放寬。2024年模因幣的崛起得益於2024年瑞波幣法院判決的部分勝利,當時法院認為在交易所的用戶購買行為不符合證券購買行為。2024年川普總統發行的模因幣也被認為不構成證券。最好的比較例子是黃金。

PAX Gold (PAXG) 和 Tether Gold (XAUT) 因其直接錨定實物黃金,無主動管理或收益承諾,美國監管機構傾向於將其歸類為商品。

證券化代幣:若專案方通過黃金儲備產生利潤並分配(如分紅),或代幣價值依賴發行方的經營(如黃金開採),則可能被認定為證券。

本文設計的古董幣涉及利息收入,是否會被認定為證券?從加密貨幣實踐看,抵押鎖定代幣生息是普遍採用的方法(包括以太坊的抵押生息和銷毀),採用此類方式的代幣大多未被認定為證券。依據案例法,本文設計的古董代幣被認定為證券的可能性不大。

3.3 古董代幣交易

若將古董代幣化(如發行NFT或RWA代幣)並通過平臺交易,需根據2023年香港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發牌制度》申請VASP牌照(由證監會SFC監管)。

通讀證監會檔,交易平臺主要指中心化交易所。去中心化交易所(如UNISWAP和Pump.fun)不受VASP牌照限制。因此,本設計採用去中心化結構。並且,古董幣程式是無鏈平臺的小程式,前端運營方(無鏈平臺)是服務提供者,仍需遵守VASP的部分義務,如反洗錢、用戶保護。作為小程式,通過限制帳戶的代幣數量(如初始價值不超過10萬美元),並從古董幣小程式轉出時採用兩種方式:鏈上轉出透明且易用KYT技術跟蹤;無鏈平臺轉出則由無鏈平臺承擔AML責任。

3.4 古董代幣小程式不接受法幣

無需MSB牌照。

3.5 合規責任在無鏈平臺

實名KYC驗證由無鏈平臺負責,與無鏈平臺的錢包關聯。若僅使用匿名帳戶,年存入額不得超過10萬美元,以避免觸及洗錢規定。超過10萬美元需進行KYC和AML認證。

“單筆超10萬美元交易上報資金來源”是反洗錢規定。我們執行此標準。

4. “3A”級的古董代幣

通過本文討論可以看出,本古董代幣的設計滿足了RWA設計的三個原則:鏈下權威擔保 + 鏈上透明 + 法律兜底。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完全排除風險,無鏈平臺和古董小程式都是新生事物,信用需經時間考驗。

經過上述改進,古董代幣成為一種新的資產類別,展現出與傳統古董不同的特性。表2是其與黃金核心特性的對比。可以看出古董上鏈後,具有比特幣一樣的鏈上信用。鏈下信用則由業界權威的、有理想和信仰的愛好者以公司形式提供。古董代幣將運用加密貨幣的估值方法來反映古董價值。

指標黃金(現貨)古董(頂級藏品)古董幣
年化收益4%~6%(1971年至今)8%~15%(僅限0.1%頂級品)同古董
波動率15%⁓20%40%⁓60%應該大幅度減少
流動性T+0全球交易拍賣週期6-8月T+0全球交易
最低門檻1克起投(約500元)拍賣保證金1美元起投
持有成本0.1%~0.5%(保管費)2%~5%(倉儲+保險)以發行商為准
資訊透明度全球統一定價非標準化,價格不透明全球統一定價
贗品風險無超過90%的流通品為仿品發行人擔保真品
政策風險低(除特殊時期管制)高,文物出入境風險高
抗通脹能力長期超CPI頂級品超黃金頂級品超黃金
最佳持有期5~10年20~30年20~30年
收息不可不可可
透明度低很低高
成熟度成熟成熟成長
表2 黃金、古董和古董代幣核心維度對比表

古董代幣無需單獨評級,僅需對發行公司進行評級。最高信用等級(如3A級)公司發行的即為3A級古董代幣。國家級的債券仍是信用債,其評級實際上可能低於有實物資產全額擔保的古董代幣。國債利息是市場利息的基準,即最低的利息收入。而古董代幣通過抵押產生的利息收入有望高於國債利息,且由實物資產背書。信用高於國家信用的是黃金,但黃金不能像古董幣那樣產生利息收入。

時代發展使檢測技術達到新高度,結合科技手段與專家經驗判斷古董真偽與年代,已不再極端困難。古董的保護者如同最早的比特幣挖礦者,他們是開拓者也是幸運者,將會獲得應有的富足,不再”捧著金碗要飯”。

若這一觀點形成共識,祖先留下的價值幾百萬億的資產將被啟動,文明古國的價值將重估,歷史和文化傳承也將被重估。傳承將使古代與現代得到統一。

後記:

本文是《重新定義古董的估值指標》《可能是中國最有價值的古董之一》的續篇。本系列文章均發表在無鏈網站上。古董鏈上金融原理只是通用性的分析側重理論分析。古董小程式的發行規則與本文會有差異,以小程式的公佈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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